税率不是按照普票或专票而定的,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计税方式确定后,不论开具什么票,税率不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 票,除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销售货物或劳务(服务)外,其余项目与增值税专用发 票一样,根据不同的增值税应税项目,分别适用17%、11%、6%的增值税税率或3%的征收率、5%的增收率(一般纳税人销售、租赁2017年5月1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简易计税办法)。
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管是开给的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都是按17%计算交税的。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