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图书馆的借书证不可以在漳州市图书馆使用。厦门图书馆借书证能能在各分馆借阅。
(一)个人借阅证
1.凡愿到图书馆借阅书刊的个人,可向图书馆申请办理借阅证。
2.本馆借阅证与厦门市社会保障卡通用。持有厦门市社会保障卡者,应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到本馆开通图书借阅功能;无厦门市社会保障卡者,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军官证或士兵证、本人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到本馆办理临时借阅证。
3.办证前,读者应在办证处领取《厦门市图书馆读者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完整的个人资料。
4.办理本馆借阅证需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押金分50元、100元、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七种等次,每个借阅证可借阅与押金等值的书刊。
5.在总馆、各分馆及汽车图书馆所办的借阅证具有同等功能,一证通用,通借通还。
6.新办理的借阅证,在一个月内不办理退证手续。
7.读者如需调整押金等次,可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临时借阅证和身份证原件)、押金收据,到办证处办理押金增减手续
(二)集体外借证
1.凡需到图书馆借阅书刊的单位,可向图书馆申请办理集体外借证。申请者可到本馆流通服务部办理。
2.申请办理集体外借证,须持盖有本单位公章的证明,并填写《厦门市图书馆集体外借用户登记表》。
3.办理集体借阅证需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押金分1000元、2000元、3000元三种等次,每个借阅证可借阅与押金等值的书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