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检察院具有刑讯逼供行为,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进行举报,也可以向政法委反应相关问题,因为刑讯逼供属于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检察院有个驻看守所检察科,去反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