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业主委员会可依据的法律有哪些?

业主委员会的唯一后台就是法律,我们只能依法服务!
2024-12-03 16:10:2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业主委员会可依据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丁亥年)3月16日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的性质是私法:私法性质是基于民法的性质产生的;物权法所调整的基本内容仍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物权法是财产法;物权法是强行法;物权法是普通法;物权法是固有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一部法律始终的基本精神和基本理念。在中国的立法和学理上,有确定一部法律的基本原则的习惯: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公示公信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首次生效时间 2003年9月1日 最新修订时间 2007年8月26日 修订历史 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共计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规定》进行第一次修正。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2次修正。2014年3月15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总则、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附则8章63条。
  为了加强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提高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的整体管理水平,为居民创造整洁、文明、安全、生活方便的居住环境,制定本办法。经2007年9月18日第138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以下部令,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1989年9月30日发布) 2.《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号,1991年7月9日发布)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1991年12月5日发布) 4.《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9号,1992年6月15日发布) 5.《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33号,1994年3月23日发布) 6.《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罚规定》(建设部令第39号,1994年11月14日发布) 7.《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65号,1999年1月21日发布)

回答2:

可以参考山东省威海市xx小区的以下目录:

1.全国人大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由国务院制定的《物业管理条例》;
3.国务院住建委的《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管理规则》;
4.山东省制定的《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5.《物业服务企业收费管理办法》;
6.威海市制定的《威海市物业管理办法》。

8.以及本小区业主大会制定的:《业主公(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大致的法律效力排序,下位法与上位法冲突的,以上位法为准。具体以所在省市小区为准。

回答3:

最直接的是国务院和各省的物业管理条例,其他的可以参考以下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建设部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房改售房与物业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示范文本) 的通知》
《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业主大会规程》
《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