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2025-03-26 01: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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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敬意就不必了,如果是因为单位的原因导致你离职的,你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一个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另一个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法的司法解释和劳动部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你可以仔细的读一下.不过个人建议,这些法律都是很专业的,你最好请个律师为好,就是相同的法律,相同的事实,你选择的解决方式不同,结果可能是完全不同的.

回答2:

1.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2.由于单位未按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且未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三项“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3.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