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找主管的国税局联系。说清情况,开来补来得及补救! 根据一般的情况,看你出口报关的日期,从2010年7月1日开始出口核销的时间应该延长到180天了,如果你出口时间是在7月1日之后,还来得及补救。(以前是90天)如果都过期了,最严重的后果是按17% 的税率补税和滞纳金。
因当时不知道是没有报关的,所以就开了出口发票,现在已经来不及补报关手续了,要怎么办,财务上要怎么处理!
这个问题问得好,我也不会!
没有报关的货需要开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