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法律法规在公从场合打人是怎样规定的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理

2024-11-07 03:47:1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您好,
1、若行为人主观上有伤害的故意,是故意使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则视情节处罚不同:造成他人轻伤以下的,属于民事侵权纠纷,行为人只需接受赔礼道歉、进行金钱赔偿等处罚;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行为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需接受刑事处罚。
2、若行为人主观上是以逞强斗狠、耍威风、取乐等目的打伤他人,情节恶劣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3、相关法条:
(1)《刑法》第293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2)《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回答2:

提问

百度知道 

法律 对 打架是怎么定义的 怎么处理的?

“谁先动手打架”这个在法律上重不重要。以下几种情况算不算打架。该怎么处理。
1.如果先和对方争吵,然后对方动手打了人,我没还手。
2.如果先和对方争吵,然后对方动手打了人,我有还手,但没能力没有打到对方.
3.如果先和对方争吵,然后对方动手打了人,还在继续打,我只打了他一下,就把他打伤,或者打死。
4.如果什么话也没说,对方不分清红皂白来了就打人.我没还手。
5.如果什么话也没说,对方不分清红皂白就打人我有还手,但没能力没有打到对方.
6.如果什么话也没说,对方不分清红皂白就打人还在继续打,我只打了他一下,就把他打伤,或者打死。
7.如果对方偷了东西,拿着东西走了,被我追上,我打了他.他没还手,把东西还给了我.(东西不贵重)
8.如果对方偷了东西,拿着东西走了,被我追上,然后双方对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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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条回答



gem8016

来自百度知道认证团队 2018-08-13



定义:打架斗殴就是寻衅滋事,这个问题我国《刑法》和《治安处罚法》都要规定。

《刑法》规定了寻衅滋事罪和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治安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二、寻衅滋事的情形

①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回答3:

你好,文章的作者是谁,你是得到谁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