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是典型的法家,李斯是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
李斯在秦王政灭六国的事业中起了较大作用。秦统一天下后,与王绾、冯劫议定尊秦王政为皇帝,并制定有关的礼仪制度。被任为丞相。他建议拆除郡县城墙,销毁民间的兵器;反对分封制,坚持郡县制;又主张焚烧民间收藏的《诗》、《书》等百家语,禁止私学,以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还参与制定了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 。李斯政治主张的实施对中国和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
李斯自称“法家”,因为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以法家为正统思想,所以李斯自称为“法家”
李斯师承荀子,是地地道道的“儒家”…… 李斯骗秦始皇说,要一统中华,商鞅律法已经不再合适,李斯趁机将商鞅“法家思想”彻底毁了(商君公孙鞅推崇性恶论,推崇“律法高于一切”),建立了一套“儒家思想”(李斯推崇“法律沦为统治者的工具”,李斯推崇“权力至上”和“尊皇思想”),李斯制定的新法开辟了我国“封建两千年”…… 李斯的思想与后来的汉武帝、董仲舒的思想不谋而合,儒家思想进化后的本质就是“尊皇、三从四德、三纲五纲、男尊女尊、贵族世袭(秦国被商鞅打破,到李斯又重新恢复)、儒家不得质疑(宗教味道浓烈,比正宗的宗教还过)、七出之条、三不去、女子经、贞洁牌坊等”,简单来讲就是“等级分别”“尊皇”“男尊女卑”“权力至上”…… …… 提出“独尊儒术”的的确是董仲舒,但建立“封建制度”的却是李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