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乡与镇的社会经济职能是不同的。乡是以农业为主,而镇则分成两大类:一类是以农业和为农村服务为主要特征的镇,这类镇数量多,规模小,分散地域广,基本上仍属农村经济社会体系;另一类是以发展第二、第三产业为主要特征的镇,其财政收入来源主要依靠第二、第三产业,这些主要是县城和少数规模较大的区域经济中心,他们正逐步向小城市发展,基本上已属于城市经济社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