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高考结束的伙伴们,在进入大学校园前,又一个纠结的问题在等着你们——大一新生的户口迁还是不迁?
大多数学生都认为迁户口到学校是必须的,但是不少学子们在拿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发现学校对于是否迁户口并没有统一的硬性规定,而是依新生本人意愿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往学校。也正是因为高校没有统一的硬性规定,所以才让考生和家长们纠结。
网上流传着不少这样的说法:“我考上了北京的大学哟,迁了户口不就是北京户口吗?现在北京户口可贵了。我的是上海的大学哟,签了户口就是上海的户口呀!别人求之不得呢”
但实际上真如想象中那么简单吗?
户口迁移政策——关于大学生和户口迁移的问题是这样的:根据现在的规定,每一个考上大学的学生都可以在入学之初将自己的户口由家庭所在地迁移到学校所在地。这个户口迁移是自愿的,学生可以选择迁,也可以选择不迁。当学业期满之后,户口在学校的学生,要么根据学校的“派遣”,落户到就业单位所在地;要么处于待业状态,户口打回原籍。
一、大致来说,户口迁入学校后一般有如下三种便利:
1、便于找兼职工作、就业及考当地公务员等,某些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拥有本市户口,特别是在北京、上海等中心都市就业时,有无本地、本市户籍无形中往往视为一种竞争优势。但说到底关键是取决于毕业生以后在学校所在城市立足与发展的条件与能力,实力较强时以迁入为好。
2、便于及时办理个人证件,如身份证等遗失证件后的补办、办理出国签证护照等,省去了就读高校与生源地之间路途奔波等诸多之苦。还有再比如考驾照无须办理暂住证等。
3、毕业后可将个人档案等放到当地省人事部门托管,便于享受一些城市配套服务,如便于在高校所在地购房,手续相应要简便些。
需要说明的是,新生即使将户口迁到高校也只是集体户口。毕业离校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本人要求户口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并办理相应的毕业生户档关系留校申请手续的,其户档关系按政策规定可免费由学校保存若干时间(一般为两年),两年内择业期内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并且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负责其档案、户口的管理,在签订正式有效的协议书后,毕业生可依据《报到证》办理派遣手续,在规定报到的期限内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单位所在地。两年后工作仍无着落,学校将通知毕业生回校办理户口迁移,将其户口迁移回生源所在地。
二、户口不迁一般有如下几种理由:
1、毕业生毕业时未找到工作而将其人事档案关系放在学校或当地毕业生人事主管部门托管一般是有规定期限的(后者是收费的),达到期限时在高校所在地找不到工作,还是要打回原籍的。如毕业生考虑今后回生源地创业与发展,大可不必来回折腾。
2、对于来自农村的新生,将户口迁到高校容易,但将来迁回来恢复农村户口时相对困难,根据当地现行的户籍政策则可以迁回生源地,但不再是按原农村户籍落户,而是按城镇户口落户,也就意味着现在农村户口一旦迁出就很难再迁回了,所以农村户口迁出后今后难以享受农民相应承包土地收益的分配权时(据了解:经济发达地区的某些农村集体分红的收入按人头可达数万元,如果遇上拆迁补偿,收入则更加可观;即使是欠发达地区的农村至少事实上发挥社会保障功能的那份土地对农村人而言也是一种可贵的财富资源),以不迁为好。“农转非”后的学校集体户口倘若再迁回去,当恢复其农业户口的可行性不大时,考虑到原农村户口的综合整体受益效应,还是以不迁为好。
3、有些新生在生源地根据政府相应政策可享受一定的补贴与优惠待遇,如来自西部及偏远省份生源地的贫困生、定向生,在就读期间的生活补贴及以后工资待遇上,国家均有适度的倾斜政策,有的回原生源地定向就业后还可作为当地各级政府的后备干部培养对象等,考虑到适合毕业生自己的志向与发展,以不迁为好。
户口转到了城市,就变成了非农业户口,就会失去农业户口享有的很多优厚待遇,甚至会失去一些继承父母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等,因为现在国家慢慢在扶持农村,当然也正常,要不然贫富两极分化会越来越严重。
如果转了户口,户口只是转到了学校,是集体户口,在你毕业以后,学校是不负责继续保管的,户口还要再转一次的,要么就是转到工作所在地,要么就是回原籍,这里的回原籍不是变回农村户口,而是你所在的市级那里,而且不能跟父母的户口本,要自立门户,成为非农业户口。当然也可以变回农村户口,但是那比登天还难,总之,农村户口转到学校请慎重,从百度的一项调查来看,多数人也是不赞成农村户口转到学校的。
如果本身不是农村户口的话还是迁了好,毕竟你也无法享受一些与农业户口相关的扶持政策了,迁了以后想迁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就容易些了,当然这里的容易指手续上容易些,工作单位无法解决户口问题的还是不行。
总之,上大学转户口好不好这是不可一概而论的,农村户口转到学校请根据实际情况慎重考虑,非农户口最好还是转到学校。
迁户口,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个人申请书等材料。
办理流程如下:
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大学(University),是一种功能独特的文化机构,是与社会的经济和政治机构既相互关联又鼎足而立的传承、研究、融合和创新高深学术的高等学府。它不仅是人类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还在长期办学实践的基础上,经过历史的积淀、自身的努力和外部环境的影响,逐步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大学文化[1] 。
大学从它产生到现在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上溯到它的产生,它主要是从德国、英国等国家最早发展起来的。中国现代大学源起于西方,现代西方大学又是从欧洲中世纪大学、英国大学、德国大学而到美国大学这样逐渐演化过来的,无论哪一个时代的大学都是以前大学的创造性继承而不是否定。
苏州大学(Soochow University),简称“苏大”,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1] 、全国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首批入选“20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入选“111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学校前身是东吴大学,创办于1900年,为中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大学之一。
1949年后,国民政府迁台。东吴大学在台校友倡议复校,在1951年筹备董事会,于台北设东吴补习学校,设法政、商业、会计及英文四科。1954年经台湾教育部门正式批准复办东吴大学,首先复设法学院,遂成为台湾第一所私立大学,现成为台湾著名私立综合性大学[2]
1952年,原东吴大学大陆校区院系调整,东吴大学之文理学院、苏南文化教育学院、江南大学之数理系合并组建苏南师范学院,同年更名为江苏师范学院。1982年,学校复名苏州大学。2016年,苏大自然科学领域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97项,立项数位列全国高校第20位,蝉联地方高校第1位。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简称“北大”,诞生于1898年,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国立大学,也是最早以“大学”之名创办的学校,其成立标志着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开端。北大是中国近代以来唯一以国家最高学府身份创立的学校,最初也是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关,行使教育部职能,统管全国教育。北大催生了中国最早的现代学制,开创了中国最早的文科、理科、社科、农科、医科等大学学科,是近代以来中国高等教育的奠基者。[1]
1912年5月3日,京师大学堂改称北京大学校,严复为首任校长。[2] 1916年,蔡元培出任校长,“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之义”,把北大办成全国学术和思想中心,使北大成为新文化运动中心、五四运动策源地。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北大与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南迁长沙,组成国立长沙临时大学。不久迁往昆明,改称国立西南联合大学。1946年10月在北平复学。[1] 1952年院系调整,校园从内城沙滩红楼迁至西北郊燕园。
可以迁移到学校,也可以不迁,这个完全自愿的。
可以迁户口,也可以不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