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买了房,没写老公的名字,现在离婚了,协议书上房子归我,房子还跟他有关系

2024-11-30 03:31:12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第一,如果该房产是双方婚后购买,那么应该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与登记在哪一方名下没有关系。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二,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双方对该房产的归属,有过书面约定的,应该按照约定处理。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回答2:

离婚后,应当出具离婚证、证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房产过户到女方名下后,即属于女方一方的财产,与男方无关。

个人住房离婚与婚内过户
一、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五、六十条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六条;
4、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第五章。
二、申报条件
房屋所有权证已办理过户登记。
三、申报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接件窗口提供或自行在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土地登记委托书》(限当事人办证时不能到场的情况,需提前在接件窗口当面填写委托),均1份;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1份);
3、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4、离婚过户需离婚证与离婚协议(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离婚协议未写清楚事项的需双方到场签写补充协议(原件1份),不属于自愿协议离婚的,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5、其他特殊情况材料
四、办理程序
接件登记→收费→窗口受理、初审→审查→窗口领取证书
五、承诺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参考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pzhgt.gov.cn/ShowArticleContent.asp?InfoId=1160

回答3:

爱情的新鲜感过去了,就回到了柴米油盐的平淡生活,你应该正视这些,为什么离婚?如果只是新鲜感没了,说不出其他的原因,不应该离婚的,不知道你多大了,但女人有几个婚可以离,有几年的青春,离了婚还能找到一个你爱他而她爱你的人吗??

夫妻两个人有什么不能讲的,不能沟通的,死要面子活受罪。
婚后是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名字,也是有权分配的

回答4:

公证后就没有关系

回答5:

有。裙带关系。

回答6:

以离婚协议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