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中国籍人在境外结婚的,根据结婚地法律认定有效的,中国法律一般都会承认。但是如果违反我国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的,或者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中国法律不予承认。
相关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二条 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民法通则》
第一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五十条 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88条 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司法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的若干规定》
你跟谁结婚?
都是中国人?去拉斯维加斯,半个钟头就结完了
但是只是个噱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