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自然发展不过多干预
您好!无为而治是道家的基本思想,也是其修行的基本方法。无为而治的思想首先是由老子提出来的。老子认迟桥哪为“我无消没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而且一再强调无为才能无不为,所以无为而治并不是什么也不做,而是要靠万民的自为实现无为无不为,靠万民的自治实现无治无不治。
【解释】:无为:无所作为;治:治理。自己无所作为而使天码码下得到治理。原指舜当政的时候,沿袭尧的主张,不做丝毫改变。后泛指以德化民。
【出自】:《论语·卫灵公》:“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
无为而无不为
“无为而无不为”是老子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一个比较难于理解的概念。
初读《老子》时,我对老子的“无为而无不为”的解释是:“什么都不做,最终便什么都能做了。”因而腹诽曰:“痴人说梦!”
后来才知道,这种解释是完全错的。老子的“无为”,绝不是什么都不做,什么都猜脊带不能做,或什么都不想做。他说的“无为”是指的“不妄为”,亦即是自然而然地、顺应自然地去做事,而不是不明自然规律、违反自然规律的“妄为”。
结合老子的整个系统思想来看,他的“无”、“有”、“无为”、“无穗芦不为”都有其特定的含义,并不能从单纯的现代字面上去理解。
譬如“有”与“无”。在老子和道家的观念中,“无”是“有”的基础: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以致于万物。所以老子在第四十章中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在这儿,“无”绝不是一无所有的概念,而只是万物未生时的一个混沌状态,它其中包含和蕴藏着“有”。换句话说,万物尚未萌生、尚未能以实质出现野携时,它就处于“无”的状态。
同样,“无为”绝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不做不顺应自然规律的事,这刚才我们已经说过了。
按这样的理解,《老子》第三十七章(《道经》的最后一章)便可以作以下的解释。
我们先看一下老子的原文:“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候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亦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
这第一句中的“常”,按我的理解,也不是单纯的“通常”或“恒常”的概念。它实际是指“自然运行的规律”(见我写的《致虚极,守静笃。(二)》)。因此,这一句可解释为:“‘道’的运行规律是不作不顺应自然规律的事,这样便能达到什么都能做的境界。”
接着是:“统治者(候王)如果能按此行事,万物就能自然而然地发展、变化。在这种过程中,如果产生了‘欲’(指贪欲、不正当的欲望。),就要用最纯朴的理念去教育、控制它。这样做了以后,万物的欲望便会回归到最本源的状态(参看《致虚极,守静笃。(二)》中的‘静曰复命’的解释),于是天下便能达到和谐和稳定。”
我们都知道,老子是主张“无为而治”的。在这一段中,他讲述了“无为而治”的真谛。这也是值得所有的人,特别是统治者认真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