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对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没有超过三百万元、同时企业内的从业人数尚未超过三百人、资产总额在五千万元以下的企业,属于小型微利企业。而微型工业企业主要是指,企业内的从业人员在二十人以下,年度的营业收入在三百万元以下的企业。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