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和分公司会计上怎么核算?

2024-11-05 08: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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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账务可以不单独核算,而并入总部处理,分公司作为内部核算单位,只做往来账。可设置“内部往来”的会计科目,处理内部往来款。
例如,收入
分公司会计处理:
借:库存现金 等
贷:内部往来—收入
上交总部收入款时
借:内部往来—收入
贷:库存现金 等
总部会计处理:
借:内部往来—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
收到分公司上交款时
借:库存现金 等
贷:内部往来—收入

如果分公司不独立核算,其装修费等直接由总部进项会计处理,分公司不作处理,把相关单据交总部。
分公司的支出
借:内部往来—支出
贷:库存现金 等
收到总部拨款
借:库存现金 等
贷:内部往来—支出
固定资产也一样,分公司不作处理,只登记固定资产卡片或登记内部台账。
可以在“内部往来—收入”或“内部往来—支出”下面再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回答2:

是否独立核算按管理需要来确认

回答3:

总公司下的分公司具体做账方式有下述两种:
一、总公司和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的,双方独自核算即可。
独立核算单位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单位;
(2)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3)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自行计算盈亏;
(4)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可对外办理购销业务和货币结算等。行政、事业单位中,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全面核算和独立编制决算的,也称独立核算单位,如高等院校,某些中等专业学校、中学等。
二、若不是独立核算,则需要设置企业所得税税种,按照法人企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1)非独立核算是指没有完整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体系,只记录部分经济业务的单位所进行的会计核算。
(2)非独立核算是指单位从上级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物资、款项从事业务活动,不独立计算盈亏,把日常发生的经济业务资料,报给上级集中进行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