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更换出租人,原租赁协议还有效吗

2025-03-29 20: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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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除非你按照合同条款规定,挖个陷阱,让他钻。从而因乙方原因取消合同。 取消合同的条款: 合同赋予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双方均不能随意解除合同。一方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出现了合同约定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情形,且其向相对方行使了通知义务,并已给予了对方合理期限时,才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否则,还需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