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让孩子读书是触犯法律的吗

2024-11-20 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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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孩子处于义务教育阶段,不让孩子上学系违法行为,否则不是。

《义务教育法》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扩展资料:

案例:

家长不让孩子受教育被政府诉至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拉斯奎镇村民阿某拒不履行监护人法定义务,不送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一案,近日由和田市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阿某在法庭上表态:保证认真履行监护人责任,马上送孩子到学校读书,直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其间保证不辍学、不退学、不逃学。

2014年2月,和田市拉斯奎镇政府了解到,村民阿某以各种理由不让其儿子上学。经镇政府工作人员和老师反复做工作后,阿某仍然拒绝送儿子返校就读。

3月20日,拉斯奎镇政府向和田市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对阿某进行走访调查,认为阿某作为法定监护人,没有履行法定义务,以各种理由不让其子正常入校接受义务教育,其行为侵犯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法院审理认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是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拉斯奎镇村民阿某拒不履行监护人法定义务,不送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违法的,必须限期改正,自觉履行作为父母和法定监护人的义务。

参考资料:民主与法制网-家长不让孩子上学违法 侵犯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回答2:

  受教育是孩子的正当权利,九年义务制教育是强制性的,父母必须履行的义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规定: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3、《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4、《义务教育法》   (1)第四条规定: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第五条规定: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3)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让孩子受到必要的教育,这是父母的天职,也是国家的强制性要求,父母应当保障孩子接受法定的9年义务教育,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回答3:

自1986年起,《教育法》明确规定中国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所谓义务教育,就是强制性教育。不让适龄儿童接受教育必然是违法行为

回答4:

不让孩子上学家长遭政府起诉 孩子辍学家长犯法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