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娱乐业,包括下列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活动: (一)歌舞娱乐场所及其他单项、综合性娱乐场所; (二)营业性演出活动及利用文化娱乐设施进行的娱乐经营活动; (三)有赞助或有收入的文化娱乐比赛和文化艺术性展览活动; (四)国家和本市确定的其他文化娱乐场所及活动。 如: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游艺场所、网吧、游艺游乐(如射击、狩猎、跑马、玩游戏机、蹦极跳、卡丁车、热汽球、动力伞、飞镖等)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