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存在这个情况,如果你是销货方,已经预收对方客户货款,一种情况,客户要求发货,在发货数量确定的情况下,一般是先开发票再发货,而再开具发票后因为种种原因(比如未找到合适的配货车、货物库存不足等等),货物未发出;再一种情况,对方客户为了完成当期采购订单任务或增加当期增值税抵扣额等需要,存在要求供方提前开具发票的现象,此时,货物未发出,实质上成为“代管暂存物资”。如果你是供货方,也可能面临上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