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司法鉴定中心验伤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警察陪同。可以自己或者在亲属陪同下去有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委托有资质的法医进行鉴定。但如果是被公安机关限制了民事行为的人,则需要警察陪同。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五条 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必要时,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进行司法鉴定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公安机关开具的鉴定委托书、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致伤原因及治疗情况的证明材料(含医院诊断报告、出院小结、X光片、CT和核磁共振等影像材料)。
进行司法鉴定需要与鉴定机构签定司法鉴定委托书,并缴纳一定的费用。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
扩展资料: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相关规定:
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 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必要时,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第四章 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出具
第三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第三十七条 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第三十八条 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
第三十九条 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一式四份,三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与委托人约定的方式,向委托人发送司法鉴定意见书。
第四十条 委托人对鉴定过程、鉴定意见提出询问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给予解释或者说明。
第四十一条 司法鉴定意见书出具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进行补正:
(一)图像、谱图、表格不清晰的;
(二)签名、盖章或者编号不符合制作要求的;
(三)文字表达有瑕疵或者错别字,但不影响司法鉴定意见的。
补正应当在原司法鉴定意见书上进行,由至少一名司法鉴定人在补正处签名。必要时,可以出具补正书。
对司法鉴定意见书进行补正,不得改变司法鉴定意见的原意。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不需要的。
这个法律专业术语叫做伤情鉴定,一般情况下受到他人伤害的,比如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过失致人伤害都要做伤情鉴定。一般是公安机关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然后委托某司法鉴定机构做。
伤情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如果是轻微伤的,一般按照治安案件处理;如果构成轻伤的,是故意伤害的,就触犯刑法了,就有可能立为刑事案件,当然由于一些原因,公安机关也可能会让受害者自己去法院刑事自诉;如果造成重伤以上结果的,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造成伤害的,都应当立为刑事案件
需要的,不然鉴定的没用!
不要,除了在押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