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

2025-03-22 18: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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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需要找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督局,需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第三十条 农药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农药经营。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不少于一名的植保专业技术人员;(二)有符合规定要求的销售、仓储场所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等设施、设备;(三)有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员工业务培训制度;(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的农药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 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根据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材料。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回答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农药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方可经营农药:
  (一)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二)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措施;
  (三)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规章制度;
  (四)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农药管理办法》规定申经营农药的单位、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方可经营农药:
  1、经营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农药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并经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2、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3、有与期经营的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手段。
  所需材料:
  1、经营单位和个人资格证明;
  2、经营场所照片;
  3、安全防护设施、措施、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措施照片及书面说明;
  4、管理制度书面材料。

回答3: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药经营许可的申请、审查、核发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核发;其他农药经营许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根据农药经营者的申请分别核发。
第五条农药经营许可实行一企一证管理,一个农药经营者只核发一个农药经营许可证。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农药经营许可信息化管理,及时将农药经营许可、监督管理等信息上传至农业部规定的农药管理信息平台。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农业部2017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2017年6月1日前已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内达到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并依法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
在本办法施行前已按有关规定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可以在有效期内继续从事农药经营活动,但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应当重新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按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