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不写都无所谓,因为成立公司之初,公司股份份额已经说的明明白白了,那个老板是以资产入股的。该设备折算多少资金,核算为多少股,在股东协议里很清楚。如果你公司没有股东出资协议,显然是不合法的,这也为今后利润分配包括亏损承担份额买下了隐患。现在让你写这个合同的法理理由不充分,公司出资协议已经说清楚的问题现在没必要重复说明。也容易引起股东之间的矛盾。
合伙协议的出资部分写明各出资人的出资形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