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词以本来为动词,《说文解字》:“以,用也。”动词以的意思为用,认为,,以为。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左传》以有时为“以为”,“以。。。为”“任命。。。为”。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介词以是由动词以衍化过来的。介词以的用法有以下四种:
1,表示介绍动作行为所使用的工具,凭借的条件。
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孟子》。
句中在以的基础上往往存在另一个动词。故以为介词,表示凭借。
2,介绍动作涉及的对象。天子以生人付公理。《段太尉逸事状》
3,介绍动作行为形成的原因,相当于因为。
卒以淫乱废。《汉书》
4,介绍动作发生的时间。文以五月五日生。《史记.孟尝君列传》
你的例子:足以为酒。以为要拆开解释,以介词表示凭借。为当做讲。因此若将以翻译为动词,句中出现了两个动词,不符合正常语法。所以以为,引申为以之为,即把。。。变成/当做/制造成。古代往往一字一意,这个你应该很清楚。
原句就应该是足够用来造酒或饮酒。
没有必要分的这么清楚,教师版本的不同介乎介词与动词之间,到大学里就知道了,介词其实就是动词的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