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只要是工伤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就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可以
工伤鉴定 鉴定的是在你发生工伤时,你和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1、你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2、你的工资单位需要一直支付到你工伤鉴定等级出来的前一天。
3、如果单位不支付你相关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可以到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起诉他!
程序是:先要工伤认定,然后是劳动能力鉴定,符合标准的按标准“拿到赔偿”和相关的待遇。
不知道你走到那一个程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