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沪宁,水口山法庭庭长;
蒋启东,水口山法庭副庭长;
谭斌,珠山法庭副庭长;
朱军(音同),本事件犯罪嫌疑人。 黄岚,审管办法官;
欧阳毅,水口山书记员;
伍晓辉,水口山书记员。
死者:
(1)赵沪宁,水口山法庭庭长
(2)蒋启东,水口山法庭副庭长
(3)谭斌,珠山法庭副庭长
(4)朱军(音同),本事件犯罪嫌疑人
伤者:
(1)黄岚,审管办法官
(2)欧阳毅,水口山书记员
(3)伍晓辉,水口山书记员
公安部门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零陵区支行守护押运队队长朱军,男,现年46岁。2010年6月1日上午,朱军以验枪为由,通过该行枪库管理员骗取“七九”式微型冲锋枪1支、“五四”式手枪和“六四”式手枪各1支、6个装满子弹的弹夹(其中“七九”式弹夹2个,各装有子弹10发;“五四”式弹夹2个,各装有子弹5发;“六四”式弹夹2个,各装有子弹5发)。
2010年6月1日上午10时左右,朱军携带上述枪械,开着邮政押钞车,来到零陵区法院。随后,朱军进到该院办公楼的四楼农村法庭办公室门口,先用冲锋枪朝办公室里开枪扫射,然后掏出手枪继续向办公室内的干警射击。赵沪宁、蒋启东、谭斌等三人当场死亡;在场的欧阳毅、伍晓辉中弹负伤。正从五楼下来的黄岚见状立即拨打110,被击中背部受伤。随后,犯罪嫌疑人朱军开枪自杀身亡。至此,现场酿成了四死三伤的恶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