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斑马线上撞死人怎么区分责任

2024-12-02 02: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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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斑马线上撞人,一般人车相撞,机动车负全责。

如果对方没有按照交通规则过马路造成事故 机动车可免责,至于坐牢 要看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扩展资料:

1、责任划分情形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如某司机由于醉酒开车突然把车开入左侧,把正常骑自行车行驶的某学生撞倒。被撞人员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于驾驶员一方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该司机应负全部责任,而被撞人由于无违章行为而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如某地的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学生骑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在百货大楼转盘处骑入快车道,与某司机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解放牌挂斗车相刮,汽车从女学生胸部轧过,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这起事故中,女学生骑自行车侵占快车道,避让措施不当,应负主要责任。司机开车不注意观察,负有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

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如某物资运输公司的司机陈某,驾驶大货车以五、六十公里的速度从北向南行驶。行至这条公路19公里处时,在陈前方六、七十米处,某单位司机张某驾驶130货车,以60多公里的时速相对驶来。

陈某不顾会车危险,仍然强行超越车前右侧一行驶马车,结果在两车接近时,双方司机惊慌失措,加之车速快,躲让不及,造成两车相撞,130货车被撞后栽入旁沟内。

这起事故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但由于两车司机忽视交通安全,违反交通法规,酿成灾祸,理所当然地应负同等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责任认定书

回答2:

  由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根据责任划分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不服事故认定书,可在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回答3:

不管有没有红绿灯,遇到斑马线前100米必须减速慢行。科目三

回答4:

一般是要赔偿一些钱的。

回答5:

你好,斑马线上机动车撞到电动车人死亡,会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