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规定的难产假是多少天?在哪个法律上体现的?

2025-04-14 2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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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九号发布)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回答2:

对于产假,国家有明确的规定,一般为3个月。至于难产假,也属于产假的范围,应该不能突破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