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2024-12-04 02: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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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夫妻在不申请 离婚 的情况下,原则上是不可以申请 财产保全 的。因为申请财产保全是在准备要采取 诉讼 手段之前采取的紧急手段。但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准备离婚,一方想要转移 夫妻共同财产 的话,另一方以保护婚姻 共同财产 不被恶意侵害为由,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但申请方要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相应担保,而且要在15天之内提起 离婚诉讼 ,否则15天后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根据《 民事诉讼法 》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有关 离婚财产 保全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司法机关进行咨询办理,需要明确的是,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情况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认定的,所以在申请财产保全后,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平平等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