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2、客观要件。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3、主体要件。
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要件。
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两种情况可构成重婚。
一,自己是已婚身份,再次和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明知对方已婚,还和对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登记,未登记结婚的在社会形成夫妻明益的就属重婚罪
结婚了,在和人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