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被害人的谅解书对犯罪嫌疑人量刑的影响巨大。
在实践中,诈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想要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必然会做出各种各样的努力,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退赔等等。这种情况下,出于保障被害人利益、社会影响等因素考虑,自然不可能对被害人的谅解书视而不见的。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由此可见,被害人谅解书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要是犯罪嫌疑人获得被害人谅解的,至少法院在量刑判刑时会宽大处理。甚至有无被害人谅解,就是检察院是否提起公诉的巨大影响。所以在诈骗案件中,能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应该尽可能合理合法地争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66条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受害人的谅解很重要,属于直接影响到对罪犯的判罪量刑的一个方面,说明犯罪的社会后果和影响小了。
由于该案犯能主动自首,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还赃款,并得到受害人谅解,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按照31万元的诈骗数额来说被判的刑期在10年以上,但还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先将相关法律规定提供给你,供你参考: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2010年最高法《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一,诈骗不足4 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4 000元以上不足5 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5 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 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二,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三诈骗3 000元且是累犯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 2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诈骗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五条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诈骗2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六条 【重处情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第一百二十七条 【缓刑适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一,未退赃或退赔的;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三,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可以判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