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春市办理“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2.一般情况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3.一般情况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4.一般情况需提供:建设用地审批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有建设用地审批表的。) 5.一般情况需提供:缴纳租金价款凭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6.一般情况需提供:缴税凭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 7.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申请人自已提供。) 8.一般情况需提供:询问笔录(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