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c)指那些被跨国公司调任到美国的高级行政人员或高级经理。该外国人须获得美国公司永久聘任,而在此之前的三年期间内,已为在该美国公司的海外相关企业(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工作至少一年以上。同样,EB-1(c)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是需要有永久性工作的承诺,并需由美国雇主出面为申请人提出申请。
综上所述,符合EB-1标准的外籍人士具有一个非常显著的有利条件,即无需劳工证申请,可直接申请移民;目前,最常申请的为eb1c,如不符合eb1c申请条件,外联出国专业顾问建议您可申请L1签证去往美国,在一年后递交EB1C申请。如批准,则全家获得永久绿卡,如未批准,可再次申请,没有申请次数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