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裁定书送达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各种理由一直拖着不执行保全,怎么办?

2025-03-22 15:53:2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回答2:

你个人没充足证据来证明,到底是“一直拖着”,还是排队等待处理(去医院看急症,也有个轻重缓急、先来后到的排序吧。你总不能以为医院就是为你一个人服务的,你人到了医生就该立马放下手上一切,为你诊治?)、又或是正在进行中?

回答3:

找庭长,纪检组。

回答4:

执行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