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异地转学籍需要手续:
1、家长先与转出学校沟通并同意后,填写《转学申请表》,递交转入学校。
2、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户口本、转学原因及有关证件(如父母工作调令、转业证、房产证等)。
3、转入学校向家长开据《转学受理回执》;
4、转入学校与对方学校沟通并同意后,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办理上报并审核;
5、转入学校向学生家长开据《转学办理通知单》,并告知家长与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局联系办理网上审核(同意)及调转学籍档案手续。
6、转入学校持《转学申请表》到主管教育局办理网上审核手续。
扩展资料
转学原则
1、学生因家庭搬迁等情况要求(在市内)转学的,学生本人及家长可持变动后的户口及住房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学校可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2、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后,由校长批准并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出转入。
3、其它情况一律不予转学。
4、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学籍(学籍制度——转学一栏指出)
学籍现在已经全国联网,学生转学需要:
转学需要学生学籍号和原学校的学校标识码,到接收学校找学校的学籍管理员,登录网上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转入学籍的手续申请。
因为现在学籍已经全国联网,且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籍随人走,学生在哪个学校就读,学籍跟随就在哪个学校。
学生转学必须办理网上的学籍转学手续。具体请咨询接收或原学校的学籍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