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请辞职报告,如果用人单位刁难,可以到劳动局告他,进行劳动仲裁。
建议你和工厂协调一下,如果不让辞职的话,你可以到劳动局去投诉这企业。员工有权利选择自己职业,而且也按辞职流程申请,企业必须批准。
单位不批也可以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职工只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即可,单位同意不同意都可以走。
这种情况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到劳动局去告他。他不敢不给你工资的,你提前一个月都交了辞职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