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受害人出院后两月死亡用赔偿吗

2025-03-28 21: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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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交通肇事受害人出院后两个月后死亡,如果属于因交通肇事而造成死亡的,侵权人应当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2:

需要赔偿的,可以做死亡原因鉴定,一般都是和交通事故有关联的。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数额估计在60万-85万(城镇标准,不含抢救费)。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请参考http://www.055110.com/jt/1/

回答3:

你好,那要看怎么死亡的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