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受养人身份申请来港 即是你的保证人的配偶或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子女你到香港后就不能申请优才计划因为计划只供内地居民(优才)申请 而你当时已经成为香港居民你要申请配偶来港的话就要先申请成为永久性居民或不受逗留期限约束的香港居民不过你既然是以保证人配偶身份来港 又怎会把配偶转为受养人呢?如果你是以保证人18岁以下的子女身份来港 你必须是未婚 那怎会有配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