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加强制度审查。内部规章制度是将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转化为内部政策和程序的关键环节,是商业银行业务操作直接和具体的依据,也是商业银行自我管理的重要手段。如果内部规章制度本身与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不一致,就会发生“制度性”违规问题。而这种情形所产生的后果是无法想象的。现代商业银行应通过适当的制度设计,将规章制度的合规性审查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开展,运用“早期预警”功能,在早期阶段发现“非合规行为”或使“非合规行为”提前暴露,最大限度规避风险。
三是全面管理风险。按照全环节、全过程内控的原则,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承载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与资产组合,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元纳入到统一的管理体系中,进行控制和管理。
四是优化业务流程。对现行的业务制度和流程进行彻底的检查、整合和完善,强化制度的自我修正功能,使之紧跟流程变革和业务创新,从根本上解决各类规章制度之间缺乏足够的相互制约性问题,真正做到“一个业务品种、一套业务流程、一套规章制度”的要求,实行内控管理标准化,使员工对自己的工作流程与职责有明确认识,将防范风险落实到每个具体环节。
五是强化稽核审计。现代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运行的状况如何、运行质量怎样,需要进行稽核和不断改进。内部稽查是内部控制的最后一道防线,应建立合理有序的内部稽核检查制度;设置科学的量化监控指标体系,形象反映监控对象的主要内容,作为警戒线对监控对象的状况做出快捷的判断,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借鉴国外审计机构的经验,将外部审计作为内审的有益补充,促进内控管理水平提高。
六是培养法律人才。必须认识到,金融市场的创新活动是金融机构的活力所在,是建设现代商业银行的内在要求。法规的空隙之处,银行可以创新;暂时不被法规所承认,但只有旺盛的市场、一流的产品、足够的风险防范措施和适相应的人才匹配,则可以上报监管部门,按照监管要求去试去做,积累经验,培育商机,为新的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