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不确定的,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根据司法实践,对于原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如果可能被法院判处实刑的,法院可能会在一审开庭前、开庭后、送达判决书时决定逮捕被告人,也可能是在判决生效后,直接逮捕并交由刑罚执行机构执行刑罚。所以,如果被告人因不服实刑的判决而上诉的,在上诉期间有被逮捕收押的可能。
按照规定应当由公干机关执行,但是在实践中,有些地方是法院从公安局开出文书后由法院法警执行逮捕,并送看守所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