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