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除京师附近七郡外,把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区域。每区由朝廷派遣刺史一人,专门负责巡察该区境内的吏政,检举不法的郡国官吏和强宗豪右,其管区称为刺史部。 十三刺史部分布图十三个刺史部中,其中十一部采用了《尚书·禹贡》和《周礼·职方》中的传说州名,即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雍州、梁州、幽州、并州,并改其中的梁州为益州,雍州为凉州。另外有朔方、交趾二郡,仍沿用其名,称朔方刺史部、交趾刺史部,共称十三刺史部,简称“十三部”,一称“十三州”。 东汉建武十一年(35年),又把朔方刺史部并入并州刺史部,交趾刺史部改为交州刺史部,降司隶校尉部(京师附近七郡设置的部名)为十三部之一,仍称十三部。灵帝中平五年(188年),改刺史为州牧,直接掌握一州的军事、行政、民政等大权,位于郡守之上,十三部遂成为郡以上的一级行政区划,从此中国行政体制由“中央—郡—县”三级变成“中央—州 —郡—县”四级。东汉末年,各州牧更是趁乱夺取本州军政大权,全国陷入分裂战乱之中。
即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雍州、梁州、幽州、并州,并改其中的梁州为益州,雍州为凉州。另外有朔方、交趾二郡,仍沿用其名,称朔方刺史部、交趾刺史部,共称十三刺史部,简称“十三部”,一称“十三州”。 东汉建武十一年(35年),又把朔方刺史部并入并州刺史部,交趾刺史部改为交州刺史部,降司隶校尉部(京师附近七郡设置的部名)为十三部之一,仍称十三部。
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凉州(原雍州)、益州(原梁州)、幽州、并州、朔方、交趾。共称十三刺史部,简称“十三部”,一称“十三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