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的狗吵得我睡不着,我该不该交物业费

2024-12-03 13: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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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位知友,"邻居的狗吵得我睡不着,我该不该交物业费"。
据媒体报道:前不久,合肥庐阳区的一名业主将小区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这名业主认为,半夜小区经常有狗叫声,影响了正常的休息,他们多次向物业反映无果,因此来到法院讨说法,要求物业退还物业费。
物业公司也不怂,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从业主拍摄的视频中可以看见正在吠叫的狗是处于小区外部的,并非物业公司和保安所养;这位业主并未提供狗叫声的分贝数,不能证明狗叫达到了污染级别,影响其正常生活……
最后,法院驳回了业主的请求。也就是说,物业公司不用退还物业费。
说到物业费,业主也好,物业公司也好,可能有“一箩筐”的话要说。物业公司认为,既然提供了服务,收取物业费是天经地义;业主方面则因为对物业公司服务的种种不满拒交物业费。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物业费收缴率不甚理想。那么,物业费之争该如何解决呢?安徽省住建厅物业条例小课堂对这一话题进行了关注。
声音一
“服务不好能不交物业费吗?”
业主有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关于“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的义务”的表述中明确,业主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与此同时,《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业主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催交,也可以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
解读:
这也意味着,业主有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如果不缴物业费有可能被物业公司告上法院。
而现实生活中,很多业主认为,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就可以不交物业费。这其中,有些混淆了责任主体,比如将开发商房屋质量的问题算在物业公司头上;有些是因为对物业服务质量不满。

这时候,业主应有证据意识,科学举证。拒交物业费则属于“下策”。
声音二
“物业费收不上来物业公司有错吗?”
物业企业应提供透明服务
《条例》第五十八条中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以下义务: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按照规定每年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
《条例》第六十七条中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公布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情况。
解读:
物业费收缴率不理想,物业企业也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物业公司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过程中,诚实信用应是原则,即在合同确定的物业服务的范围内,不折不扣地履行职责。
目前,不少小区物业企业管理运行中,存在经费流向不透明、监管缺失的问题。小区中一个广告位多少价格?一个停车位多少价格,很多都是一笔“糊涂账”。只有将信息公开、透明规范运行,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业主们才会信服、满意,从而自愿买单。

声音三
“没有物美价廉只有质价相符”
双方要有履约精神和质价相符意识
《条例》第六十条中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基本情况和项目负责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使用、维修和管理;公共绿化的维护,以及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秩序维护;车辆的停放管理;物业服务质量标准;物业服务费用收取标准和方式;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物业服务合同终止、解除条件;其他事项。
解读:
物业公司和业主方应有合同意识:订立、完善书面合同,将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未履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内容固定下来。双方均应有契约精神。物业公司要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业主也应依约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不可随意拖欠物业费。只有大家都树立“花钱买服务”、“质价相符”的意识,才能让自己的居住环境更和谐美好。

除了物业费,安徽省住建厅物业条例小课堂还就业委会和业主大会、物业维修资金、物业服务管理“三单制”进行了探讨。
业委会和业主大会成立为啥难?难在哪?如何缓解?物业小课堂进行了较为详尽的阐述。

物业维修资金被称为房屋的“养老金”。那么什么情况下能用维修资金?哪些紧急情况下支用维修资金可以走“绿色通道”? 支用维修资金该走哪些程序?

业主发现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物业公司发现业主有违规行为,以前大多是停留在口头上,一旦发生纠纷容易“扯皮”。省住建厅推出“三单制”,将处理、反馈过程书面化,实行“备案制度”,对双方都更有约束力。
有物业问题,尽管来问物业条例小课堂
去年10月1 日,新修订的《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作为一部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对物业管理中诸多“痛点”作出细化规定。
据介绍,《条例》从多个方面进行了修订,旨在进一步明确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建设单位、物业公司之间在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关系,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减少和化解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矛盾,从而规范物业管理相关各环节的运作,营造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为了贯彻落实“条例”,省住建厅部署了“物业提升专项行动”等系列活动,同时为了进一步做好法规出台后的工作衔接,也及时出台了配套政策。而落实好《条例》,还需要更广泛地宣传普及。加强普法宣传,各主体才能明确自身责任,才能在心中坚守法律底线,日常物业管理中的行为才能规范。
《条例》实施一年多之际,为进一步加深市民对法规的了解,省住建厅专门开设“物业条例小课堂”,每期选定一个主题,就《条例》中百姓最关切的部分内容作深度解析,通过采访省住建厅相关部门、行业专家,将法规内容以通俗易读的方式进行呈现,把《条例》贯彻到位落到实处。如果您还有特别关注的问题,如果您对《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有需要释疑的地方,您都可以向我们反馈,可以给此条微信下给我们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