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以下相关资料至当地税务局办理。
1、身份证(须本人亲自办理,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供公正委托书);
2、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包括主页、增减页、个人页、以家庭为单位的所有个人页);
3、婚姻证明(离婚证需附离婚协议);
4、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需到渝北不动产中心调档);
5、房屋查询结果证明;
6、契税缴税完税证明(开具时间不得超过三年);
7、银行卡(银行卡持有人须与契税证明上的纳税人为同一人)。
税务部门收到退税资料后会尽快完成退税办理,具体时间则以提交资料中的银行账户收到退税金额日期为准。
扩展资料:
重庆首套房退税补助对象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在主城区实施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试行)的通知》(渝财税〔2009〕167号)的规定:
2008年12月1日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首次购买住房(含改善型购房);
并以按揭方式支付,同时在上述区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以下简称产权人)为享受财政补助对象。
财政补助采取按补助年度计算,在补助年度内,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限,高于按揭本息的,按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首套房退税如何办理?渝北税务局:提供7类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财政局公开信箱-重庆市主城区首套房退税
重庆市首套房退税政策是针对高收入人群的,其政策特点就是符合条件的,退已缴纳个人所得税部分的40%,最高不超过购房总价的30%,一人只能享受一次机会。针对的是个人所得税缴纳较高的中高新人士,缴纳较低的,相应的享受的退税额度也较低。比如:是6月30日首次还款,申报2015年的个人退税就要在9月前去申报,否则过期就作废,你工作单位为你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哪个区就去哪个区申报。
申报资格: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在主城区实施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试行)的通知》(渝财税〔2009〕167号)的规定,2008年12月1日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首次购买住房(含改善型购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同时在上述区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以下简称产权人)为享受财政补助对象。 产权人是指申请享受补助住房的所有产权人(以产权证记载为准),该住房所有产权人都要符合“唯一住房”的条件该套住房才可以享受补助。
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产权人向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地所在的区财政局申报办理。无论所购住房在主城何区,产权人应在每一个补助年度到期后的3个月内起,申报办理该补助年度的财政补助。财政补助采取按年计算,即,从产权人购买住房并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以后的补助年度以此连续类推。暂未取得产权证的,也应按办理程序在3个月内及时申报。超期补助年度不再受理,未超期年度仍可按时申报。
补助额度:财政补助额度的计算。在补助年度内,以产权人在重庆市主城区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基础,高于同期为所购住房支付按揭本息的,按支付的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
如果两个(或以上)产权人都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均可以纳入计算补助的范围。当两个(或以上)产权人在不同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由两个(或以上)产权人分别向各自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在区的区财政局申报。在补助年度内,如两个(或以上)产权人的个人所得税40%部分合计超过申报补助住房支付按揭时,区财政可按纳税多少的顺序办理。同时,每个产权人在申报时应将其他产权人的申报资料作为附件一并报送,以便有关区财政局了解该套住房完整的申报情况。
申报资料:
产权人需要提供的申报资料如下:
(1)产权人的书面申请表。
(2)购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出具的首次(含改善型)购房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住房产权证复印件。
(5)产权人与银行的购房按揭合同(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按揭银行认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证明。(按揭银行)
(7)区地方税务局认定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8)产权人本人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
不尽之处,您还可以向您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在区的财政局详细咨询或登录重庆市财政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办事流程”进行查询。
重庆首套房退税流程——补助方式和计算
1.财政补助采取按补助年度计算,即,从产权人购买住房后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以后的补助年度以此连续类推。
例如:1、现在申报的2015年的退税,那么就是2015年7月--2016年6月算是一个补助年度,具体的可以去区行政办事大厅财政局窗口咨询。
2.在补助年度内,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限,高于按揭本息的,按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例如:如果缴税证明上面缴税总额为10000,那么你可以退10000*40%=4000的税,这个对于缴税高的也就是高收入人群确实是一笔很可观的收入。当然这个是有限制的,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
流程:
在购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出具的首次购房证明。
按揭银行去打印还款明细。
区地税打印缴税证明。
将所需材料一并交到区行政办事大厅财政局窗口,个人首套按揭购房财政补助申报表可到那里领取并现场咨询好后填写一并提交。
重庆市办理首套房契税退税,需携带相关材料至当地的税务机关办理,例如重庆市渝北区去渝北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308办公室办理。
需携带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须本人亲自办理,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供公正委托书);
2、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包括主页、增减页、个人页、以家庭为单位的所有个人页);
3、婚姻证明(离婚证需附离婚协议);
4、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需到渝北不动产中心调档);
5、房屋查询结果证明:
①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②查询范围为家庭所持有房屋(或已出售)所在区、县的房屋查询证明;
③已出售房屋还需提供房屋交易业务受理单。
6、契税缴税完税证明(开具时间不得超过三年);
7、银行卡(银行卡持有人须与契税证明上的纳税人为同一人),目前仅支持开户地为重庆市的银行卡。
扩展资料:
渝北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地址:渝北区龙旺街88号。
渝北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
契税申报及缴纳: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契税征收范围及纳税人:主要是对个人和私营单位购买、承典、承受赠与或交换的房屋征收契税。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经开网-时政要闻
一、 重庆购买首套房契税征收标准:
普通住宅:
首次购房90平米以下:总价*1%,
首次购房90-144平米(套内120):总价*1.5%
144平米(套内120)以上或非普通住宅或二套房以上:总价*3%、
商业房或公司产权:总价*3%
2014年5月起,重庆取消农业户口首购90平米以下住房全免契税政策。
二、申请契税退税的情形
一、符合契税减免政策
二、属于不征收契税情形
三、房地产权属确认前撤销转移
四、经法院判决的无效产权转移行为
三、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退税申请审批表》;
2、纳税申报表原件、复印件;
3、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4、税务机关批准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重庆市首套房退契税,你应该怎么退?这个可以上你们当地的房管部门去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