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设置稳压装置的,按照要求 5.2.2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且最低有效水位应满足水灭火设施最不利点处的静水压力,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一类高层民用公共建筑不应低于 0.10MPa,但当建筑高度超过 100m 时不应低于 0.15MPa;2 高层住宅、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民用建筑不应低于 0.07MPa,多层住宅确有困难时可适当降低;3 工业建筑不应低于 0.10MPa;设置稳压装置的就不用考虑了,不过考虑维修操作,水箱底距地面不小于5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