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应届生国考资格审查可以没有就业推荐表。
就业推荐表,是“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简称,是学院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书面材料。其主要包括了基本情况、学业情况、本人简历、本人特长、爱好、社会表现及社会活动能力、在校奖惩状况、本人就业意愿、学校推荐意见、备注等信息。
就业推荐表,顾名思义,即是为了就业而制作出的一份推荐表,一般情况,就业推荐表为各学校统一规定模式,再交由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内信息,完善表内信息后,需有学校盖章方为有效。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各地学院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书面材料,表中所填内容反映了学生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的情况,是用人单位选择人才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毕业生的切身利益。
扩展资料:
就业推荐表是毕业生出具的唯一正式推荐表格。在使用时请注意:
1、每位同学只有一份原件,在应聘时不要随意提交原件,可准备若干复印件备用,最终落实就业单位方可提交原件并且特别提醒千万要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2、可以申请重新打印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有关情况如下:
①、推荐表遗漏打印的。
②、系审核将院系推荐意见另填到其他栏目;院系推荐意见与学生情况不吻合的。
③、公章盖花或盖糊的。
④、学生个人资料的关键信息填写有误的,包括姓名、性别、政治面貌、专业、学历、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生源地,在校奖惩情况多填,在校从事社会工作情况多填,在校发表论文、作品、取得科研成果情况多填。其他情况不予重新打印。
⑤、学生个人信息有更新的,主要是政治面貌,校、院级以上获奖情况,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等四项内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