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补办。
1、身份证丢失补领、到期或损坏换领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2、身份证可以就近办理挂失补办,不用等时间回老家补办。如在异地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
3、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只要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4、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
身份证到期,可以在异地办理新的身份证。本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居住证,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派出所现场拍照按指印采集信息。周一到周五办理身份证。祝你好运!
居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简单来说就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属于以下5种情况的,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身份证过期在外地可以换,但是需要在当地合法稳定就业、就学或居住,然后带好本人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有的地方可能需要提供居住证,到公安机关申请换证即可。
身份证如若快过期,就得马上更换,因为它即将失去法律效益;比如出门乘坐火车、飞机、住旅店、出国都会受之影响。所以说在身份证快过期时一定要尽快办理新的身份证,持有关手续更换,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进行咨询,有的城市可以申请办理,但有的地方则不能够办理,需回到原驻地办理!因为身份证是本人特殊证件,如果你在异乡居住,还必须得到你居住地去办理暂住证才能保证你的居住条件,如果居住了一年还想继续居住,那你就必须去当地所在公安机关重心更换临时身份证,这样才能起到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