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巩固统治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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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3 06: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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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官制:
明初,官僚机构基本上沿袭了元朝,朱元璋逐渐认识到其中的弊病,于是进行了改革。

首先是废除行省制。1376年,朱元璋宣布废除行中书省,设立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分别担负行中书省的职责,三者分立又互相牵制,防止了地方权力过重。

在军事上,朱元璋废除了管理全国军事的大都督府,将其分为中、左、前、后、右五军都督府,并和兵部互相牵制。兵部有权颁发命令,但是不直接统帅军队,都督府掌管军队的管理和训练,但是没有调遣军队的权力。这样,军权便集于皇帝之手。

在中央机构改革的重点是废除丞相制。明初中书省负责处理天下政务,地位最高。其长官为左、右丞相,位高权重,丞相极易与皇帝发生矛盾,明朝时以胡惟庸任相后最甚。

民生:

明朝建立伊始,中华大地经过近二十年战乱的破坏,一片凋敝。对此情形,朱元璋实行了发展生产,与民休息的政策。1368年,朱元璋称帝不久,外地州县官来朝见,朱元璋对他们说:“天下初定,老百姓财力困乏,像刚会飞的鸟,不可拔它的羽毛;如同新栽的树,不可动摇它的根。现在重要的是休养生息”。

1370年,朱元璋接受大臣建议,鼓励开垦荒地,并下令:北方郡县荒芜田地,不限亩数,全部免三年租税。他还采取强制手段,把人多地少地区的农民迁往地广人稀的地区;对于垦荒者,由政府供给耕牛、农具和种子;并规定免税三年,所垦之地归垦荒者所有;还规定,农民有田五至十亩的,必须栽种桑、棉、麻各半亩,有田十亩以上者加倍种植。这些措施大大激发了农民垦荒的积极性。

除了民屯外,明初还有军屯和商屯。军屯由卫所管理,官府提供耕牛和农具。明军士屯守比例是:边地军队三分守城,七分屯田;内地军队二分守城,八分屯田。军粮基本上自给自足。商屯是指商人在边境雇人屯田,就地交粮,省去了贩运费用,获利更丰。商屯的实行,解决了军粮问题,同时也开发了边疆。

为了恢复和发展生产,朱元璋十分重视兴修水利和赈济灾荒。在即位之初,朱元璋就下令,凡是百姓提出有关水利的建议,地方官吏须及时奏报,否则加以处罚。到1395年,全国共开塘堰大约40987处,疏通河流大约4162道,成绩卓然。朱元璋出身农民,深知灾荒给农民造成的痛苦,在他即位后,常常减免受灾和受战争影响的地区的农民的赋税,或给以救济。 朱元璋还十分爱惜民力,提倡节俭。

对付贪官:
朱元璋出身贫苦,从小饱受元朝贪官污吏的敲诈勒索,他的父母及长兄就是死于残酷剥削和瘟疫,自己被逼迫从小出家当和尚。所以,在他参加起义队伍后就发誓:一旦自己当上皇帝,先杀尽天下贪官。

后来他登基皇位不食言,果然在全国掀起轰轰烈烈的“反贪官”运动,矛头直指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贪官污吏。他的办法很特别:

首先,朱元璋对贪污六十两银子以上的官员格杀勿论。当他发现御史宇文桂身藏十余封拉关系拍马屁私托求进的信件后,立即派人对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府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从上到下贪污腐败现象极其严重,他龙颜大怒,立即诏令天下:“奉天承运,为惜民命,犯官吏贪赃满六十两者,一律处死,决不宽贷。”并称:从地方县、府到中央六部和中书省,只要是贪污,不管涉及到谁,决不心慈手软,一查到底。

其次,朱元璋敢于从自己身边“高干”开刀。明初的中书省下属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由于大量留用元朝的旧官吏,以及一些造反起家的功臣。他们有恃无恐贪赃枉法。朱元璋大胆对这些官员进行惩处。

左丞相胡惟庸洪武十五年,户部官员与地方官府勾结,采取预先空白报表盖印后私自填充虚假支出数额营私肥己贪污财物。朱元璋发现后,立即将各地衙门管印的长官全部处死;副长官打百棍边疆充军。三年后,又查出户部侍郎(相当今天的副部长)郭桓和各司郎中(司长)、员外郎(副司长)与各地到中央缴纳课税的官员结成贪污团伙,采取多收少纳、捏报侵欺手段贪污国库物资折合粮食达两千四百万石的犯罪事实。他将这些贪官统统处死,各省、府、县牵连人员无一幸免,一时几万贪官人头落地,受到不同处理的人就更多了。洪武二十五年,户部尚书赵勉伙同老婆内外受贿十几万银两东窗事发,结果夫妻二人双双成了刀下鬼。

洪武十六年,刑部尚书开济接受一死囚家贿银万两,用另一死囚做替死鬼。他还勒索其他罪囚家人钱物,并导致一家20口人全部自杀的悲剧。洪武十九年,刑部郎中、员外郎受贿虚报死亡并私放两死囚。这些大贪官都被朱元璋斩首。

洪武十八年,工部许多官员借营建宫廷之机,采取虚报工匠工役人数天数多领工银,发放时克扣工匠银两私吞。朱元璋在一次突击检查中就查处侍郎韩铎、李桢贪污受贿案,并且带出中央专门派去监督工部的工科给事中。

洪武十八年,兵部侍郎王志把征兵之机当作生财之道,接受逃避服兵役的世袭军户所送贿银达23万两。朱元璋把他也送上断头台。

洪武十九年,礼部侍郎章祥,伙同员外郎辛钦,竟然私自侵吞皇帝赏赐公主婚礼的银两,也被朱元璋拿了个正着。

朱元璋为了监督各级官吏行为,专设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给事中职位。然而这些监督部门也被腐败了。洪武十九年,都察院御史刘志仁奉命去淮安处理一宗案件。到达后他故意拖着案子不审,吃了原告吃被告,勒索两家许多钱物,还诱奸良家民女。后被朱元璋处死。朱元璋又查出六科有61个给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贪污受贿行为,一一做了处理。

第三,朱元璋发明“剥皮实草”的残酷刑法处置贪官。一天,朱元璋在翻阅一批处死贪官的卷宗时突发奇想:百姓痛恨的贪官一刀斩首太便宜了他们,何不采取挑筋、断指、断手、削膝盖等酷刑。他还创造了“剥皮实草”刑法,把那些贪官拉到每个府、州、县都设有的“皮场庙”剥皮,然后在皮囊内填充稻草和石灰,将其放在处死贪官后任的公堂桌座旁边,以警示继任之官员不要重蹈覆辙,否则,这个“臭皮统”就是他的下场。这种触目惊心的举措震慑了一批官员,使他们行为大为收敛。

第四,朱元璋对自己培养的干部决不姑息迁就。为了培养和提拔新力量,朱元璋专门成立了培养人才的国子监,为没有入仕的年轻读书人提供升迁机会。他对这些新科进士和监生厚爱有加,还经常教育他们要尽忠至公,不为私利所动。然而洪武十九年,他派出大批进士和监生下基层查勘水灾,结果有141人接受宴请,收受银钞和土特产品。朱元璋在斩杀他们时伤心的连连叹气。

第五,朱元璋制定整肃贪污的纲领——《大诰》。近两年时间编纂的《大诰》一书是他亲自审讯和判决的一些贪污案例成果的记录,书中还阐述他对贪官态度、办案方法和处置手段等内容。朱元璋下令全国广泛宣传这本书;他还叫人节选抄录贴在路边显眼处和凉亭内,让官员读后自律,让百姓学后对付贪官。

作为开国之君的朱元璋,“人在政举”,借助自己的崇高威望,以极其残酷的法律严惩贪官污吏。其决心之大、力度之强、措施之精确,收到了强烈震慑作用。朱元璋从登基到驾崩,他“杀尽贪官”运动贯穿始终没有减弱,但贪官现象始终没有根除。他晚年只能发出“为何贪官如此之多,早晨杀了,晚上又生一拨”的哀叹。

中央集权:
由于朱元璋是开国皇帝,明初皇帝的力量比较强大,到了明朝中后期则文官的力量变的强大起来。朱元璋利用特务机构,派出大量名为“检校”的特务人员,遍布朝野,暗中监视。有一次,学士宋濂上朝,朱元璋问宋濂昨天在家喝酒没有,请了哪些客人,宋濂一一照实回答。朱元璋听后满意地说:“你果然没有骗朕。”著名儒士钱宰被征参编《孟子节文》,一日散朝回家,随口吟诗道:“四鼓冬冬起着衣,午门朝见尚嫌迟。何日得遂田园乐,睡到人间饭熟时。”结果第二天上朝,朱元璋便问钱宰:“昨天的诗不错,不过朕没有‘嫌’迟,改作‘忧’字,如何?”钱宰一听,吓得忙磕头请罪。

1382年,出于监控官员的需要,朱元璋将管辖皇帝禁卫军的亲军都尉府改为锦衣卫,并授以侦察、缉捕、审判、处罚罪犯等权力,这是一个正式的军事特务机构,由皇帝直接掌控。它有自己的法庭和监狱,俗称“诏狱”,诏狱里采取剥皮、抽肠、刺心等种种酷刑。朱元璋还让锦衣卫在朝廷上执行廷杖,有很多大臣惨死杖下,工部尚书薛禄就是这样被活活打死的。

在地方上,在各府县的重要地方,朱元璋还设置了巡检司,负责把关盘查、缉捕盗贼、盘诘奸伪。

1370年,朱元璋下令设科取士,规定以八股文作为取士的标准,以“四书”、“五经”为题,不允许有自己的见解,必须依照古人的思想。这种考试的内容比较僵化,限制了人们的思想。

同时,对于不肯合作的地主知识分子,朱元璋则想尽办法加以镇压 。他出生贫寒,并且早年做过和尚,所以十分忌讳“光”、“秃”等字眼,就连“僧”也不喜欢,甚至连和“僧”读音差不多的“生”也同样厌恶;他曾参加过红巾军,因此不喜欢别人说“贼”、“寇”,连和贼读音相近的“则”也厌恶。有好多人因此送命,如浙江府学林元亮替海门卫官作《谢增俸表》,其中有“作则帝宪”一语,杭州府学徐一夔表文中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等语,朱元璋便硬说文中的“则”是骂他做“贼”,“光”是光头,“生”是僧,是骂他做过和尚。据说,有一年元旦夜里,朱元璋外出,发现一则灯谜:上画了一个女人,手里抱着一个西瓜,坐在马背上,其中马蹄画得特别大。对此,朱元璋大怒,认为这是暗讽马皇后是个大脚,于是即命查缉,将作灯谜的人杖责至死。

文字狱从1384年一直延续到1396年,长达十三年,造成了人人自危、不敢提笔的局面,以致文官们不得不请求设计出一种标准的文牍的措辞,以免犯忌。

保皇制度:
朱元璋吸取元朝前期不立太子造成多次宫廷政变的教训,在称吴王时,就立了长子朱标为世子,称帝后立为太子,聘用著名文人和朝廷重臣教导他。太子成年后,就让他处理政事,学习治国,还常常教训他要仁、明、勤、断,这样才能保住天下。但是,朱标却温文尔雅,俨然是个儒生。他生性忠厚,不赞同父亲大杀功臣。每当朱元璋要杀功臣时,他总是要加以劝阻,要求父亲以仁慈为本,顾及亲戚情谊和兄弟友爱。为此父子经常发生争执。据说一次朱元璋要惩处太子的老师宋濂,朱标哭着求情。朱元璋发怒说等你做了皇帝赦他,太子听后惶恐不安,竟投水自杀而被左右救起。又有一次,朱标劝谏父亲。朱元璋不言语,第二天故意将一条棘条扔在地上,叫朱标拿起来。朱标因为杖上有刺,不敢去拿,朱元璋说:“你是怕有刺而不敢拿,我把刺拔掉了再交给你,岂不是好。”朱标说:“上有尧舜之君,下有尧舜之民。”意思是说上有仁君,下才有良民。朱元璋听后大怒,抓起一把椅子朝他扔了过去,吓得朱标逃入内室,从此惊吓成病,抑抑而死。

由于整日忙于国政,朱元璋50岁以后就感体力不支,心动过速,又常发高热,好幻想,作怪梦,有时喜怒无常。太子一死。他又伤心过度,身体愈益衰弱,发须全变白了。他立朱标次子(朱标长子早亡),十六岁的朱允炆为皇太孙,又怕太孙驾驭不了重臣宿将,便再次诛杀功臣,将傅友德、冯胜等几位开国元勋借故杀了。他又怕儿子们与太孙争夺皇位,特地编了《皇明祖训》,要子孙们遵守宗法制,并规定谁更改祖制,就以奸臣论处,格杀匆论,希望以此使大家都服从小皇帝,保持朱家王朝的平安长久。

回答2:

朱元璋削平群雄,统一南北的同时,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着手稳固新建王朝的统治,制定一系列的政策和制度,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进一步强化和发展。在中央废中书省和丞相,政归六部,六部尚书直接听命于皇帝。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与大理寺、刑部合称三法司。在地方废行中书省,设立承宣布政使司,又设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合称都、布、按三司,各自直属中央。又创立了卫所制。为削弱将领的军权,于洪武十三年设五军都督府。朱元璋实行安养生息的经济政策,采取奖励垦荒,实行民屯、军屯、商屯等屯田制度,兴修水利,在全国推广桑、麻、棉等经济作物的种植等一系列有利于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成功地使明社会经济较快地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他还下令清丈土地,编制赋役黄册、鱼鳞图册,建立里甲及粮长制,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他的限制和打击旧豪族地主、规定工匠轮班制、放松对手工业者的人身控制等政策,对恢复和发展农业和手工业生产也起了促进作用。为充实官僚机构,朱元璋采取荐举、学校、科举三途并用的办法选取官吏。他鉴于元代官吏贪污腐败以至亡国的教训,决意整顿吏治。甚至以剥皮囊草来惩办贪官污吏,办法之严酷为历史上所罕见。他的厉行整顿虽有一定效果,但因其性格猜忌多疑,也滥杀了不少无辜。为强化皇权,解决统治阶极内部矛盾,朱元璋借胡惟庸案、蓝玉案大肆诛戮功臣;为保证封建统治秩序的稳定,他制订了《明律》和《大诰》,还特别设立锦衣卫特务机构。

明初,朱元璋还实行分封制,将24个儿子和1个从孙分封到全国各地,以巩固统治。由于北元回归大漠后保有相当强的军事力量,对明朝北部形成极大威胁,故朱元璋分布在北方边防线上的塞王兵力尤为雄厚,洪武后期,这些塞王已掌握边防军事指挥权,防止了军权旁落。但他的第四子朱棣(见明成祖)后来却因此夺得他的继承者建文帝的皇位(见靖难之役)。

回答3:

首先是废除了行省制和丞相制,废了胡惟庸,使皇权更加集中。
军事上,废除了大都督府,改为5个都督府。
另外一个是打击贪官,朱元璋对吏治的惩治非常严厉,最多的一次杀掉一万多人。

回答4:

1、在中央:废除丞相制;设立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皇帝直接管理。另外还创立了内阁制度。
2、在地方:废除元朝创立的“行省制”,设“三司制”,即把地方的行中书省大权一分为三:布政司(分掌行政、民政)、按察司(分掌司法)、都司(分掌军事)。
3、最大特点:设立了厂卫特务机构。包括东厂、西厂及其爪牙锦衣卫。
4、文化上:八股取士,使得读书人失去了自己对时政的看法,埋没在四书五经中,成为皇帝忠实的奴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