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16年的要求,可以参考下,17年应该没什么变化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26日至1998年8月26日期间出生),只能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部分职位只允许本设区市户籍或生源的考生报考。
2.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0年8月26日至1998年8月26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到27周岁(1988年8月26日以后出生)。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部分职位只允许本设区市户籍或生源的考生报考。
3.2016年当年(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26日至1998年8月26日期间出生),只能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4.现役军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的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在招录范围。
2017年全国政法干警公告还没出来,具体招生要求还不懂。
参考2016年广西的招考条件
基本条件
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包括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和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下同)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29日至1998年8月29日期间出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必须在25周岁以下(1991年8月29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1989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报考市级以下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29日至1998年8月29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条件
1.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法学学士以上学位。
2.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3.报考专科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4.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
具体以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