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丢失登报声明补办后又找到原件了,这两份选其一都可以用呢,还是只有补办的有效?

2025-03-28 09: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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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补办的有效,之前的无效。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三方协议的文本,是由待毕业学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分别持有,虽然,学生持有的协议文本遗失,但是,用人单位和学校保存的文本依然存在,已经签订“三方协议”是客观事实,并不影响协议的法律效力,学生可以复印学校持有的文本,经学校盖章证明,可以作为依据。
学生登报声明,是以公告的方式表示本身持有的协议文本遗失,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该行为自报纸刊登之日起生效。如果声明仅仅表述遗失的,只是证明遗失的客观事实,原协议有效。如果同时表示了遗失作废的,原协议自此废止。
无论声明是否表述了作废,但当事人三方重新签订了协议书,该协议书是对前一协议书的修改,修改后的协议书才具有法律效力,原协议书文本找到了也是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
《民法总则》
第一百三十九条 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回答2:

如果已经登报了,那么就只有补办以后的有效了,如果没有登报呢,那么可以和报社说退回申请,原来的可以重新用,就不需要补办了

回答3:

最好采用补办的,因为学校的登记记录里补办的才是最新的,原件在你补办后已经作废了。当然如果你的原件和你补办过后的长得一模一样,那就都可以用咯,反正又认不出来。

回答4:

既然登报了,就意味着只有补办的有效,如果协议书内容没有什么编号的话,那用不用原件都一样。

回答5:

补办的有效。补办的下来后,你之前那份就已经被失效了,不管你之后找到不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