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这种带规定字样的文件属于法律吗?

2024-11-22 12: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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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严格来讲,这个文件不属于法律。但法律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将这一文件纳入法律,也并无不当。
法律分析
从学理上看,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法律。具言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区分不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将规范性文件划分为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文件。而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的规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属于行政法规。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区分一项规范性文件是否属于法律,应看该文件的制定主体而非文件所用字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由国务院制定的,因此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而属于行政法规。但行政法规也属于立法活动,因此理论上也将行政法规纳入广义的法律的范畴,并无不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回答2:

1、属于。法律是一个泛称,一般指国家各级有权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具有强制力规范性文件。因此,名称不重要,重要的是出台的机关和程序。
2、按照《立法法》的规定,我国法律(广义)分为如下几种,对外均具有法律作为,分种类只是为了区分内部效力的高低:
(1)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狭义,名称);
(2)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3)各部委、较大市等制定规章。
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国务院出台制定的,属于行政法规。

回答3:

  按照《立法法》的规定,我国法律(广义)分为如下几种,对外均具有法律作为,分种类只是为了区分内部效力的高低:
  (1)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狭义,名称);
  (2)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3)各部委、较大市等制定规章。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国务院出台制定的,属于行政法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2012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公布。《规定》共16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予以废止。2012年5月新华社受权全文发布该《规定》。

回答4:

这是由国务院颁布的,属于法规。

再补充一下: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起草并由国家主席签发主席令后颁布实行, 法规是由国务院依照有关程序制定发布的各类法规的总称,效力范围不一样:法律的效力>法规的效力